“如果两个男人相爱了,想要宣布他们的承诺,为什么我们要阻止他们结婚呢?”

“如果两名同性恋者想要结婚,他们岂不也是在拥护婚姻制度,而非削弱婚姻制度?”

“如果一对同性恋者想要结婚,并为无家可归的孩子们提供一个家,这有什么不对吗?”

在当前关于同性婚姻的人文对话中,特别是鉴于最高法院在本周做出的裁决——赞成同性婚姻,*我们会不断地遇到家人和朋友向我们提出诸如此类的问题。不幸的是,今天很多的基督徒无法清楚地表述他们对婚姻的看法。我们可能会本能地认为,所谓的“同性婚姻”是错误的,然而,我们却常常觉得难以回答那些与我们意见不同的人提出的问题或论据。

如果我们想要捍卫数世纪以来对婚姻的理解,我们就应该先认真地看一下上帝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当我们谈到“婚姻的神圣”,是指婚姻是上帝创造的圣洁、神圣的制度,而不是人类创造的。这就意味着,无论立法者或法官怎样说,婚姻的定义都不是我们可以篡改的。

在对婚姻进行捍卫以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非常重要的两点:

第一,我们基督徒群体需要就我们与同性恋者相处的方式进行道歉。因着基督为我们做出的牺牲,我们获得了上帝的饶恕,因此我们也必须对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同样表现出基督的爱。我们可以同时既坚守真理,又表现出爱心。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第二,今天针对国家的需要,我们发言的依据是圣经。圣经教导说,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事情是有对有错的,真理永远不能容忍谎言。这场同性婚姻辩论的真正战场开始于这个问题:你的依据是什么?我们相信,圣经那永恒不变的真理,给我们描绘出了人生的权威性蓝图。我们尊重那些不愿意承认圣经真理的人,同时我们也需要他们的尊重。

上帝形象的反映

在创世记的前两章里,有两个不同的地方讲到了上帝为婚姻设立的目标。第一处是创1:26-28:

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这里描述了婚姻的第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反映上帝的形像。上帝在地球上创造了人类来反映他的形像。希伯来文中“反映”这个词的意思是要反映上帝,赞美、称颂和荣耀他。在一个迫切需要认识上帝是谁的世界里,我们要做上帝的代表。

比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反映了上帝的形像,形成一幅描绘耶稣基督与他的追随者之间亲密关系的画面。这是一个贯穿整个新约的主题,比如在《以弗所书》5:22-33所说的,丈夫对妻子的爱与牺牲,反映了基督对教会的爱与牺牲。

这里有必要强调两点。第一,婚姻所关系的,并不是我们,而是上帝。从一开始,我们受造的目的,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婚姻中的夫妻,都是为了要荣耀上帝。我们被造出来,有能力享受与上帝的关系,去爱他和侍奉他。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22章37节所说,最大的诫命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

第二,上帝把他的形象与人类的性别连结在一起。创世记第一章说明了人类与其他的受造物截然不同:“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换句话说,我们男人和女人的性别差异,使我们对上帝的属性有了一部分理解。

特别是,我们的性别差异还反映了上帝的三位一体。格兰·斯坦顿在他的著作《一个基督徒看同性恋》中写道:

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以最为亲密的关系共同存在,虽然他们是三位,但又其实是一位。他们爱彼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独一无二的、不改变的,从永恒中而来;他们始终是三个位格,不会删减、交换或是增加。这种关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显著的独特性”。这就是说,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虽然本质相同,但他们各自都是独特的,在基本特性上能够彼此区别开来,很像人类层面上的男人与女人。这就意味着,人性是按照三一关系的这些特点,独一无二地打造出来的,这些特点包括关系、爱、亲密、关系上的排他性、永久性和显著的独特性。

多年以来,同性恋者们一直在申诉,说他们的做法是一种可接受的另类生活方式。很多人声称他们的性欲是与生俱来的。有些人甚至声称是上帝把他们造成了同性恋。虽然究竟是先天影响还是后天影响存在争议,然而上帝却在圣经中说明了,顺着同性吸引的行为就是罪。

同性恋的做法并不是一种偏好,或控制不了的欲望,它实际上完全证实了人对那位设计者的反叛。《罗马书》1:21-27告诉我们说,因为人不去荣耀上帝,他们“无知的心就昏暗了”,并且“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性行为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偏好问题。我们的性选择与性行为都反映出上帝的形象与荣耀。我们反对同性恋的立场,从根本上说就是支持创造设计的智慧与完美,选择去荣耀那位设计者。

传承敬虔的传统

婚姻的另一个目的是生养子女。在创1:28中,上帝吩咐亚当和夏娃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这个命令的最明显之处,是上帝设计了男人和女人,通过身体上的联合来生育子女。生殖在上帝对婚姻的设计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此外,上帝设立家庭作为他的一个基本制度(另外一个是教会),来告诉一代又一代人,他是谁,该怎样认识他。上帝原本的计划是要家庭成为温室,就是一个育儿中心,让孩子们可以在其中成长,学习品格、价值观和诚实正直。诗篇第78章指示做父母的要教导孩子们,“……叫他们仰望神,不忘记神的作为,惟要守他的命令……”

这种对于顺服的训练不仅是家庭的基本责任,还被上帝设计为婚姻的产物。研究结果表明,一个父母双全的稳定家庭能够为孩子提供最佳的环境,让他们可以茁壮成长、成熟,并在任何国家与文化中都成为负责任的公民。

男男或女女的关系不能生育儿女,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手段来帮助他们。虽然同性伴侣确实能抚养儿女,可以收养有需要的孩子,然而,他们无法传承敬虔的传统,因为他们生活在对上帝的反叛之中。此外,同性伴侣也无法提供上帝为孩童设计的成长经历:那是一个完整的画面,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婚姻的关系中成全互补。上帝创造孩童,是要他们被生身父母的爱所滋养。

彼此成全互补

上帝对婚姻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在创2:18-24中所说的: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这篇经文生动地描述了上帝对男女婚姻的另一个目的,是要在婚姻的关系中成全互补。亚当原本在伊甸园中处于一个人的孤立状态,于是上帝就创造了女人来消除他的孤单。在《哥林多前书》11章11节,使徒保罗重申了创世记2章中的教导,他写道:“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

在婚姻中,上帝把两个有着不同性情、性格、背景、优点、弱点的男人和女人带到一起,使他们成为一体。他们合在一起时就比单独一人时要强。性的结合就是象征和庆祝这种合一的,是成为“一体”(创2:24)的具体行动。性不只是为了生殖,也意味着两个互相喜悦之人的灵魂有了结合。

创世记1章和2章中的这些经文还清楚地告诉我们,上帝不仅仅创造了婚姻的制度,他还亲自参与到其中,通过婚姻中的性行为使丈夫与妻子在身体上进行联合。上帝给了亚当一个专门为他而造的帮助者。上帝设计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要他们成全互补,吩咐他们要成为“一体”。正如耶稣所说的,他先是引用了《创世纪》1:27的经文,然后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

男人与女人的被造是为了在每个层面上成全互补,从他们的情感需求、精神需求,到他们的解剖结构,都是如此。虽然同性伴侣可能会尝试去体验这种“成全互补”的某些方面,然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却是围绕着对上帝的性反叛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会导致人们没有能力做出上帝在婚姻中所要求的那种委身。比方说,研究表明,即使男同性恋者已经对伴侣做出了委身,他们仍然会经常性地与其他男人每年发生几次性关系。

在婚姻中,丈夫与妻子成为一体的身体行为是非常容易懂的。他们是上帝为彼此而设计的。然而,上帝并没有把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的身体,设计成要成为一体的样式。两个男人或两个女性的身体连合,并不是一种自然的行为。

对婚姻的重新定义

对上帝和对彼此的无私委身是一个敬虔家庭的基础,也是一个稳定文化的基石。我们越是探索对婚姻的重新定义,削弱上帝对家庭的原始设计,我们就越是将自己的家庭和我们的国家置于危险的境地。

这种关于同性婚姻的争论其实只是一种文化的最新产物,这种文化几十年来不断地偏离圣经的真理和道德准则。比如,性解放就曾试图将婚姻之外的性行为合理化。而女性解放运动又致力于改革婚姻和社会里的男女角色。再加上对物质主义和个人幸福的强调愈演愈烈,最后你就会对婚姻产生一种大不相同的新看法。芭芭拉·达福·怀特海德在她的著作《离婚文化》一书中写道:

……对于家庭和社会中的个人责任,美国人的观念开始发生了改变。广泛地说,这种改变偏离了对他人具有责任的道德规范,转向对自己的责任……这种道德规范上的变迁,对家庭的本质和目的层面的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人们开始根据他们在提升个人成就和个人发展方面的能力,来判断家庭关系的强弱与“健康”。

当数百万的美国人用“对我有什么好处?”的心态来看待婚姻时,诸如责任、自我牺牲和终生相随的概念就退居次要位置了。之所以我们的离婚率如此之高,还有什么奇怪的吗?非婚生子的数量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伴侣们选择同居而不结婚,还有什么奇怪的吗?

而现在,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不断推动又在探索着对婚姻的进一步再定义。从上帝创造婚姻的那一刻起,上帝的设计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上帝创造了两种性别——男人和女人,他没有创造四种性别。同性婚姻无法实现上帝对于婚姻的目的。

有什么正处于危险之中?

我们相信,一个国家的强大取决于一个个家庭的强大。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已经看到了对婚姻概念重新定义所带来的后果;我们还想要继续尝试吗?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在道德上和属灵上更杰出了吗?随着家庭单位的弱化,我们的孩子们在情感上得到更多的满足了吗?我们的国家能熬过对其最基本单位——婚姻的社会重组吗?

我们确信,如果我们继续允许同性婚姻来削弱和重新定义上帝所创立的制度,那么美国的未来不会是美好的。是时侯以富有同情心的立场来对待正确的事情了。

*2013年的6月25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两项关于同性婚姻的历史性裁决。第一,它裁决《捍卫婚姻法案》违反宪法,原因是它否认同性伴侣的利益。第二,它否决了一项针对联邦法庭裁决的上诉,这项裁决压倒了加利福尼亚的8号议案,该议案将婚姻定义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此项裁决为各州允许同性结婚打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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